分组会(III)会场三:金融服务“双碳”战略 返回 论坛简报 列表>
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、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承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3年年会,于2023年3月25-27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。3月25日下午举行的经济峰会分组会(Ⅲ)会场三讨论的题目是“金融服务‘双碳’战略”。本节讨论由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院长李稻葵主持。与会嘉宾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廖林,安联保险集团董事会主席、首席执行官奥利弗·贝特,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黄朝晖,中美绿色基金董事长徐林,瑞士再保险集团首席执行官缪汶乐,亚洲开发银行副行长艾哈迈德·赛义德。
廖林表示,绿色金融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,中国应从四方面发力。一是推动绿色金融与能源强国建设相融合。立足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基本国情,一手抓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服务,一手抓火电行业的安全降碳,积极稳妥支持能源结构转型。二是推动绿色金融与产业升级融合并进。在支持先进制造、科技创新的同时,帮助传统产业低碳转型,实现可持续发展。三是推动绿色金融与共同富裕融合共处。中国生态要素丰富,生态产品价值潜力巨大,可围绕碳排放权、排污权、碳汇等绿色发展权益开展金融创新。四是推动绿色金融与绿色消费融合升级。通过数字化转型挖掘消费端的减碳潜力,在金融场景中鼓励绿色行动与低碳生活。他还强调,推动绿色金融实践必须统筹发展与安全,加快构建环境与气候风险管理体系,前瞻性地做好有关风险防范,更好保障经济转型安全。
奥利弗·贝特认为,中国在碳减排领域为世界做出了巨大贡献。在推动“双碳”目标实现过程中,保险业可通过金融手段帮助高碳排行业实现转型,降低排放。保险业为绿色金融投资者创新设计了新的产品,搭建了集聚多元化资源的投资平台。他还谈到绿色债券投资,认为对于欧盟绿色金融行业如何与中国绿色金融行业开展业务合作,如何设置全球统一的行业标准,如何进行必要、有效但并不繁琐的金融监管等,需要继续探讨。黄朝晖表示,助力“双碳”目标实现,是金融行业必须做的事情,与实现“双碳”目标相关的金融业务正在蓬勃发展,商业回报的逻辑也越来越清晰。以“双碳”为目标的绿色经济及金融服务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快速发展,主要有两个政策层面的因素在推动。一是“1+N”“双碳”政策体系的构建,使得绿色溢价成为可能,对绿色低碳项目投资盈利性的评估越来越明确。二是绿色金融领域的政策力度越来越大,如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,建立绿色金融绩效评价体系,以及鼓励金融机构从事绿色金融业务的制度体系等,促进金融机构更大程度地发挥作用。近年来,中国就直接融资助力绿色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,包括明确提出发展绿色直接融资,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到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等,推动绿色低碳产业股权融资环境持续优化,同时形成了有利于绿色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。
徐林认为,为了更好地满足碳中和带来的投融资需求,我国需要在绿色金融产品领域大力创新。一是碳中和的贷款和债券,主要服务于新能源项目、工业低碳改造、城市低碳改造等。二是碳中和基金,包括新能源基础设施等基金,主要用于重资产项目的资本金投入。三是碳中和的股权投资基金,主要用于碳中和领域技术创新类项目的VC、PE等投资,推动创新技术在绿色低碳领域的广泛应用,支撑绿色低碳转型更快实现。他还建议资本市场设置一个符合碳中和或绿色低碳转型要求的板块,使更多的资产可以在资本市场流动;构建更加健康的绿色金融生态体系,在这个体系中,绿色金融产品能够创新,绿色金融市场交易效率能够更高。他还谈到开展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的重要性。
缪汶乐提出以下三点建议。一是在绿色投融资领域推动构建全球统一的标准。二是碳中和涉及企业及其上下游全产业链,很多国家的中小企业对于实现碳中和仍缺乏有效路径,保险公司和银行可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,帮助中小企业实现绿色转型,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。三是建立“绿色买家联盟”,采购那些积极投资绿色转型的企业的产品和技术,扩大企业、产业绿色转型的规模,提高绿色转型能效。
艾哈迈德·赛义德表示,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,需要大量资金,应提出新的融资方案,将来自政府和公共部门、慈善业、资产所有人的资本和这些投资需求进行更好的对接,让全球的资金更好地参与发展中国家的减碳进程。
(中国发展出版社 撰稿:杜悦英;审稿:崔克亮)